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营业执照吊销询问调查公告

  本公告所列公司(详见附件)存在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的有关规定。

  现请上述公司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商城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楼306室(商城县赤城街道办事处崇福大道490号,联系电话:0376-7971766)接受询问。否则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上述企业营业执照进行吊销立案调查。

  附件:未正常经营公司名单

  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