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城区水体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于今年2月4日正式公布施行。为推动《决定》有效实施,8月25日上午,固始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决定》半年实施情况座谈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括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县城市管理局汇报了城区水体保护工作推进情况,县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和部分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人大代表,围绕《决定》贯彻实施、难点问题攻坚开展座谈交流。
会议要求,要深学笃行。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学深悟透《决定》精神内核和实践要求,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深入实施。县城市管理、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要紧盯黑臭水体治理、畜禽粪污综合治理、河湖库管护、小微水体排查整治等重点任务,在责任落实、源头治理、建章立制、严格执法、协同配合上靶向发力、久久为功,全面提升水体保护工作质效。要深化监督。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要以“一决议两决定”监督工作计划为抓手,强化持续监督,加强跟踪监督,做到有效监督,确保《决定》各项规定落地落实、见行见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