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最大限度地把矛盾风险防控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近日,光山公安局依托“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成功调处两起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和谐稳定。

  “我父亲被他撞了,一直不赔钱......”7月9日,光山县公安局孙铁铺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夏某强报警求助。接到报警后,孙铁铺派出所迅速出警到达现场进行处置。

  经了解,2025年5月6日,夏某强的父亲夏某银驾驶电动三轮车与驾驶机动三轮车的孙铁铺镇居民屈某海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导致夏某银伤残。事故发生后,双方就伤残赔偿、误工费等未能达成一致。夏某银遂向光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法院判决屈某海应赔偿夏某银2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屈某海未主动履行赔付义务,双方因交通事故赔偿执行产生纠纷并发生争执。

  为避免矛盾持续激化造成严重后果,孙铁铺派出所迅速启动“一庭两所”联动机制,联合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孙铁铺人民法庭、村干部组成调解小组,全面开展调处工作。一方面向被执行人屈某海讲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充分体谅夏某银伤残困境与屈某海身患重病、家境贫寒实际情况,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经过派出所民辅警、法院工作人员等十余个小时的耐心细致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了和解协议与调解协议书。至此,这起困扰双方一年多的矛盾纠纷得到圆满化解。6月30日,在北向店乡某养老院,养老院工作人员张某珍与老人李某成因琐事发生争执并引发肢体冲突,双方均有轻微伤。北向店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并对二人纠纷进行调解。

  为及时妥善化解纠纷,北向店派出所迅速启动“一庭两所”联动机制,召集北向店乡司法所、村两委共同与当事人座谈沟通,结合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7月3日,双方当事人在北向店派出所社区民辅警、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充分沟通和耐心调解下,最终达成一致,随后,双方签下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刘晓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