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罗山法院按照全市法院豫剑执行“暖薪护薪”集中执行行动统一部署,聚焦涉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等民生案件开展集中执行,旨在巩固深化“执行工作规范提升”专项行动成果,维护司法权威和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守护民生福祉。本次行动共兑现胜诉权益十八点二万元,取得良好效果。

  清晨6时,天色未亮,罗山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已灯火通明,30余名执行干警与司法警察整齐列队、严阵以待。上级法院视频动员结束后,干警们闻令而动,兵分多路奔赴执行现场,一场覆盖全域的民生执行攻坚战就此展开。

  行动中,执行干警深入社区乡村开展现场调查,核实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和行踪轨迹;在被执行人住所地、公告栏等处张贴督促履行公告,敦促义务人主动到院履行义务。对有履行能力但心存侥幸、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果断“亮剑”,依法适用拘传、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对暂时困难但有履行意愿的被执行人,积极搭建沟通桥梁,耐心释法明理,力促执行和解。

  据统计,本次行动累计开展现场调查6处,依法拘传被执行人6人,张贴督促履行公告13份,执行完毕案件4件,促成执行和解3件,兑现胜诉权益18.2万元,执行效果良好。

  罗山县法院方面表示,执行永远在路上,“护薪”行动没有休止符。下一步,该院将以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为契机,持续保持涉民生案件执行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筑牢民生防线。

  此次行动中,多起民生案件顺利化解。夏某某因交通事故致刘某某受伤,法院判决其赔偿16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后,夏某某表示愿意履行,但金额较大需要筹款时间,承办人给予履行宽限期并持续跟进。宽限期后,夏某某提出分期履行,申请人心存疑虑。行动当天,承办人传唤双方到院协商,邀请督导罗山县法院执行工作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熊涛、罗山县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雷共同参与调解。两人采取“背对背”方式,分别向申请人解释分期履行的保障,向被执行人讲明法律义务和违约后果。经多轮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夏某某现场履行4万元,余款分期支付,案件实现实质化解。

  江某因买卖合同纠纷拖欠某玻璃公司货款1.7万元,进入执行后拒接电话、躲避执行。行动当日凌晨,承办人根据前期线索赶赴光山县江某住所,依法将其拘传回院。经批评教育,江某认识到错误,当场联系亲属筹款,支付货款1万元,并承诺年底前付清余款,申请执行人认可其还款态度,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黄某拖欠某水泥经营部货款1.1万余元,线上查询无可供执行财产,承办人先后4次实地调查,前期执行到位4500元,剩余案款一度陷入僵局。行动前夕,承办人再次筛查黄某账户,发现一笔新进账后立即依法冻结。行动当日,承办人现场告知冻结情况并督促履行,迫于账户冻结压力,黄某当场将剩余6800元案款全部履行到位,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