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光山县人民调解中心成功化解了一起因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引发的家庭纠纷。
今年6月,赵某的儿子和儿媳经法院判决离婚,大女儿判给妈妈王某抚养,小女儿判给爸爸抚养,双方互不支付抚养费。离婚后,王某因工作繁忙,将大女儿暂时送到奶奶赵某家中抚养,双方就大女儿的抚养责任产生纠纷。
调解员介入后,兼顾法律与人情开展调解,一边向双方解读未成年人抚养相关法律法规,一边结合孩子成长环境稳定性、王某实际工作状况及赵某日常照料事实,组织多轮沟通协商。
最终双方达成书面协议:一、大女儿由奶奶赵某代为抚养,王某每月支付抚养费。二、王某依法享有探视权利,赵某及家人应予配合,共同保障子女身心健康。目前,第一笔抚养费已支付到位,孩子也在奶奶的照顾下安稳生活,该纠纷在法律框架和双方互谅互让中得到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