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道路通行秩序,减少交通事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现将淮滨县境内在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公示如下,原公示点位名称与本次公示不相符的,以本次公示为准。

  交通技术监控抓拍设备

  设备点位:

  1、金谷春大道西湖假树路口

  2、乌龙大道与新华街交叉口

  3、乌龙大道与朝阳街交叉口

  以上设备主要是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代码1116)、人行道不停车让行的(违法代码1357)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后正式启用,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公示。

  淮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