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一门子的,血脉相连,打断骨头还连着筋,今天这个调解结果,我们同意!”7月29日,在潢川县来龙乡某村调解室内,随着一纸调解协议的签下,村民李一与李二这对同宗同族的邻里长达数月的建房纠纷,在“一庭两所”联动机制下画上圆满句号。一场剑拔弩张的积怨,最终消弭于法理情的交融之中。
同根相煎:一堵“心墙”隔断宗族情
李一与李二不仅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更是同宗同族的本家。原本宗族情谊深厚的两家人,却因一方建房涉及的屋檐滴水、公共通道占用及地基界限等历史遗留问题,逐渐心生隔阂,且因一方多次阻挠建房施工并多次报警。矛盾面临激化风险,不仅伤了邻里和气,更让同宗族人寒了心。尽管村委会多次组织调解,但双方各执一词、寸步不让,调解屡屡陷入僵局。
机制破局:攥指成拳打通“症结点”
村委调解陷入僵局,遂请司法所介入开展调解。来龙司法所依托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迅速启动“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整合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及村委会等多方力量,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会战”。
在联合调解现场,法庭法官从法理入手,结合《民法典》相邻权规定划定法律底线,明确指出越界侵权需承担的法律后果;派出所民警从治安管理角度,严肃劝诫激化矛盾的代价;司法所工作人员与村委调解员则主打“感情牌”,抓住“同宗同族”这一情感纽带,引用“六尺巷”典故劝导“远亲不如近邻,同宗更是一家人”。
情理交融:让“疙瘩”在源头解开
联合调解组采取“背靠背”谈法理与“面对面”诉亲情相结合的方式,让矛盾从源头化解。在调解陷入胶着时,调解员动之以情:“真要闹上法庭,不仅耗时耗力,同宗同族的情分就彻底断了,以后子孙后代如何相见?双方真不为后人着想吗?”
通过讲透法、摆明理、用足情,双方当事人的态度从“坚决不让”逐步转变为“各退一步”。最终,在多方的见证下,李一与李二握手言和,当场签订调解协议,一场持续数月的宗族邻里积怨得以实质性化解。
这起纠纷的成功调解,是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注脚。通过“一庭两所”的深度融合,实现了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更在法理情的交融中修复了乡土社会的宗族纽带,为基层法治写下了温暖注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