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第五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部署,商城法院上石桥法庭做实“一庭两所”联动机制,推动法庭、派出所力量聚合、业务融合,高效调解易激化小额商事纠纷,打造基层多元解纷实践样板。
小额尾款拖三年,冲突暗藏民转刑风险
一桩仅1.7万元的门窗尾款纠纷,历时三年未能化解,催款冲突引发损毁财物警情,民事、行政争议层层叠加,双方矛盾持续对立。
2022年,商户王某为村民大云安装门窗,合同总价7.7万元。完工后大云以门窗存在质量问题,拖欠1.7万元尾款拒不支付。商户王某多次催款无果后,在2025年2月争执中情绪失控砸毁对方玻璃,双方矛盾彻底激化。大云报警后,公安认定王某无违法事实,后续复议、行政诉讼均维持该结论。
商户王某诉至法庭索要尾款,庭审中大云当庭提出质量赔偿抗辩,二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承办法官李立林研判发现,案涉鉴定费用超万元,远超争议标的,若走鉴定、判决流程,双方将承受高额经济与时间成本,极易衍生新纠纷。
“一纸判决只能解决诉求,解不开双方三年心结,更存在冲突升级隐患。”承办法官当即启动庭所联动调解模式,联合上石桥办案民警协同调处。
双线疏导融法理,多年对立逐步消解

法庭联合派出所组建调解专班,采取“背靠背疏导 + 面对面磋商”方式分层化解矛盾。
民警先安抚商户王某长期回款无望的委屈,严肃告知过激维权的民事赔偿风险;法官同步为其算清诉讼成本账,点明高额鉴定费会造成“赢官司、亏本钱”的局面。商户王某沉默许久,积压的怨气慢慢消散,主动表示愿意适当减免尾款。
另一边,调解专班向村民大云厘清法律边界:质量瑕疵可另行维权,但不能全额拒付货款,长期拖欠本身构成违约。听罢分析,大云放下抵触,表示不愿再反复奔波处理纠纷,希望一次性了结。
待双方情绪平复,法官、民警居中斡旋,劝导二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一揽子达成和解,案结事了双向共赢
经多轮沟通,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大云一次性支付货款10000元,货款拖欠、门窗质量、玻璃损毁全部纠纷一次性处置完毕,此后互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签字时商户王某感慨:“拉扯三年,来回跑法院、派出所,多亏你们耐心开导,总算彻底了结。”大云也坦言,各退一步省去诸多诉累,结果双方都能接受。
针对小额商事纠纷易激化、鉴定成本倒挂等治理难题,法庭联动公安整合释法、疏导双重力量,从法理、经济、情感多维度化解积怨,实现矛盾实质性一次性化解。下一步,商城法院将持续完善“法庭 + 派出所”庭所联动多元共治模式,常态化开展联合调处,把矛盾化解在诉讼前端,筑牢“小事不出辖区、矛盾就地化解” 的基层治理屏障。(刘晓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