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27 日,固始县蓼城派出所接到固始县居民许某报警:称其停放在红苏路花卉市场外的电瓶车被盗。
接警后,民警迅速开展调查走访、视频研判,第一时间锁定违法嫌疑人李某华和李某磊,并于同日在嫌疑人家中将其二人抓获。
据李某华交代,其因手头拮据、贪图小利,萌生盗窃电动车的想法,并指使儿子李某磊沿街四处闲逛,专门留意未拔除车钥匙、疏于看管的电瓶车,伺机实施盗窃。4 月 25 日,李某磊在红苏路花卉市场门面店外,发现许某的电瓶车钥匙未拔,立即联系父亲李某华到场,二人相互配合将车盗走。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4 月 28 日,公安机关依法查明李某华、李某磊父子共同实施盗窃的违法事实,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二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