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某系信阳市淮滨县人,2021年11月因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肇事方一次性赔偿130万元。该赔偿款本应由吕某的母亲、配偶和两位子女共同分割,但吕某的配偶却在领取赔偿款后独占,甚至拒绝支付吕某母亲的赡养费。吕某的母亲赵某已年近九旬,无生活来源且常年患病,2025年6月,赵某向淮滨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中心当即开通“绿色通道”,指派河南正声律师事务所刘立洋律师承办此案。
面对年迈体弱、行动不便的受援人,援助律师主动提供上门服务,多次往返于老人住所、交警部门与法院之间,全面调取事故责任认定、和解协议、亲属关系证明等关键证据。在了解到吕某生前所在单位曾发放了社保待遇(死亡待遇)后,援助律师当即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调查有关情况,并追加诉讼请求以最大限度维护赵某合法权益。
庭审中,援助律师紧扣《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有力主张:1.关于交通事故赔偿款,赵某首先依法享有赡养费;死亡赔偿金虽非遗产,但属于共有财产,应依法分割。2.关于社保待遇款(死亡待遇),包含养老金账户款、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养老金账户款应按法定继承均分;剩余部分应纳入共有范围予以分配。
法院最终采纳援助律师的意见,在扣除近13万元医疗相关费用、9万元丧葬费用后,判决支持赵某获得赔偿款、社保待遇及继承款共计25万余元,该金额已远超出赵某预期。本案不仅为赵某挽回了养老钱,更彰显了法律援助在维护弱势群体权益中的关键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