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桥法院“泥土情”调解室,38岁的专职调解员黄丽彬是大家口中公认的“解纷能手”——作为区司法局聘请并派驻区法院的专业调解力量,她扎根调解岗位四年,累计将480余起邻里矛盾、物业纠纷、民生诉求等争议化解在庭前。许多原本剑拔弩张、准备对簿公堂的当事人,在她的耐心调解下,最终放下分歧、笑着握手言和,真正让庭前调解成为了化解矛盾、修复关系的“暖心桥”。

  一、驻庭守岗,把纠纷化解在庭前

  在基层矛盾化解的第一线,黄丽彬始终以专业与耐心为笔,书写着为民服务的答卷。作为庭前调解工作的核心力量,她主要承接区法院转来的各类案件,无论是家长里短的邻里纠纷、权责难辨的物业矛盾,还是关乎民生福祉的改造费用争议,她都全力以赴捋顺症结、化解分歧,让矛盾在诉讼前得到温情解决。

  2024年,一起社区电力改造纠纷让她印象尤为深刻。当时居委会先行垫付资金完成电力改造,却因部分业主对费用存疑,导致改造款项迟迟无法收回,无奈之下诉至法院。案件转至黄丽彬手中后,她鉴于涉事业主人数多,且工作日难以统一协调的实际情况,为便于各方参与,她决定将调解时间定在周末,并邀请双方代表到调解室开展“面对面”沟通。调解现场,她没有急于下结论,而是先协助居委会将每一笔改造费用明细逐条罗列,让业主代表清晰看到资金去向;面对业主提出的疑问,她耐心倾听、逐一解答,用通俗的语言阐明“电力改造是为了消除安全隐患,所有费用均为实际支出”的核心事实。最终,在她的专业引导下,双方当场达成一致意见,业主顺利支付费用,法院同步出具调解书,这起可能引发长期矛盾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既维护了居委会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社区居民的居住安全。

  二、双向劝解,巧解物业缴费纠纷

  物业纠纷是最常见的矛盾纠纷,信阳金碧、坤博两家物业公司就曾陷入一起金额超50万元的物业费纠纷。一方面,业主以物业服务不到位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另一方面,物业费收缴困难导致物业公司运营受阻,甚至出现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况,双方矛盾亟待化解。

  面对这起案件,黄丽彬首先采用“背靠背”沟通模式,对业主,围绕“拖欠物业费将导致服务质量下降,最终损害自身居住权益”的核心逻辑耐心劝说,帮其理清利害关系;对物业,则聚焦“及时回应业主诉求、切实提升服务水平,才是推动缴费的关键”展开引导,明确改进方向。随后,她又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协商,搭建直接对话平台,现场,双方敞开心扉,将诉求与顾虑一一摆清、把道理讲透。最终双方达成共识,一半业主当场完成物业费缴纳,物业也现场承诺针对业主反映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落实。事后,物业专程将一面写有“尽职调解化纠纷 司法为民倾真情”的锦旗送到调解室,为此次高效、公正的调解工作点赞。

  三、提前预防,全力普及法律知识

  庭前调解的价值,不仅在于化解已显现的纠纷,更在于提前筑牢矛盾预防的“防线”。调解员黄丽彬在工作中,始终将法律宣讲与纠纷化解深度融合,她会结合具体案件细节,向当事人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条款,更会耐心引导当事人认识到“解决问题的路径不止诉讼一条,还有更高效、更温和的方式可选”,从源头减少矛盾升级的可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结合工作中遇到的案件,她整理出30多起典型案例,分享给社区和物业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建立健全预警机制。4年来,通过宣传和提前介入,她间接化解了40多起潜在纠纷。

  在团队的共同奋斗下,黄丽彬所在的“泥土情”调解室凭借扎实的工作成效,荣获“平桥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优秀人民调解组织”称号。面对荣誉证书,她的话语朴实而有力:“庭前调解员就是要把专业和耐心,化成让群众少跑一趟法院、少费一点劲的实在事,把矛盾化解在法庭之外。”她说,未来将一如既往守好这个岗位,把每一起纠纷都当成自己的事来办,让“泥土情”调解室真正成为守护邻里和睦、社会和谐的那片“暖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