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河南省信阳市申城公证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证员1名,公证员助理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
2.应聘公证员需具有公证员职业资格证;
3.应聘公证员助理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4.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一定的业务拓展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5.能够熟练操作电脑办公;
6.年龄要求:应聘公证员年龄不限,公证员助理年龄为23周岁(2002年8月以前出生)至35周岁(1990年8月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三年内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2.曾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
3.参加过非法邪教组织的;
4.有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的;
5.有个人诚信不良记录的;
6.其他原因不适合在公证处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一)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30日;
2.报名地点:河南省信阳市申城公证处(民权路与东方红交叉口南100米);
3.需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①本人身份证;
②公证员(公证员从业资格证书)、公证员助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2份,并提供一寸红底正装照片2张(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彩照);
4.应聘人员整个面试及聘用过程中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5.应聘者所提供的任何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
(三)面试
现场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面试,面试根据申城公证处对面试人员的综合素养、公证业务等进行考核。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体检对象与拟录用职位人数2: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体检对象。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四、聘用形式
1.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职位要求等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河南省信阳市申城公证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经聘用,合同期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3.拟聘用公证员助理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4.因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空缺的,根据缺额从应聘同一职位的人员中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工资福利待遇
1.公证员工资:每人每月底薪4500元,另加绩效工资,上不封顶,缴纳五险一金。
2.公证员助理工资:试用期内每人每月2000元,试用期满每人每月3300元,缴纳五险一金。
六、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七、其他事项
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八、解释权属
此《公告》解释权属河南省信阳市申城公证处。
咨询联系电话:
0376-6133288 135237606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