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研究和传承信阳地域文化,提供坚实的实物支撑,并提升公众对文物保护的参与意识和重视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及《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信阳市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发现文物的线索信息,诚挚邀请各界人士积极提供相关线索。
一、征集线索内容及范围
信阳市地上、地下、水下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线索。
(一)不可移动文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古文化遗址
主要指古代人类的居住地和生产活动场所,以及对自然环境改造利用后遗留下来的痕迹。
2.古墓葬
主要指埋葬古代人类形成的区域性场所。
3.古建筑
主要指古代建造的主体尚存的建筑,如老房子、寺庙、影壁牌坊、桥梁等。
4.石窟寺及石刻
主要指佛教或其他宗教信仰者在山崖中开凿的洞窟,以及雕刻在石头上的文字、人物、动物或图案,如碑刻、石雕、岩画。
5.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
主要指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史料价值的近现代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如会议旧址、烈士墓、纪念碑、革命人物旧宅、老供销社、老泄洪闸及引水闸、渡槽、桥梁等。
6. 其他
主要指文化景观,古猿、古人类及与古人类活动相关的古生物化石地点,以及其他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实体。
(二)可移动文物主要包括:
1. 历史上各时代的珍贵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2. 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文献资料、手稿和图书资料等;
3.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4.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
5.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
二、重点关注事项
(一)房屋翻建、修建过程中;
(二)河流、池塘、沟渠干涸导致水位下降或暴雨冲刷裸露时;
(三)群众取土或基本建设挖掘作业中发现;
(四)田野、房前屋后使用工具打孔,或发现有不法分子使用探测设备挖掘、探测的区域;
(五)历史时期修渠筑堤等曾发现过文物的区域,非文物保护区发现陶片、箭镞等疑似文化遗存的区域;
(六)其他原因新发现的文物;
(七)上述原因发现的文物有被隐匿、私藏或售卖的情况。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试行一年,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长。
四、征集要求
(一)联系方式
1.电话反映:周女士(0376)6301195
2.现场反映: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信阳市文物考古与保护中心。
3.电子邮箱:提供文物文字描述、实物照片、视频及位置信息等图文资料,发送至邮箱:xyswwkgyjs@163.com。
信阳市文物考古与保护中心将对收集的线索视情况开展实地调查或勘探,符合文物认定标准的将依法认定、登记和公布,并报请文物行政部门依法纳入文物保护范畴。对确认属新发现文物线索的,将发放荣誉证书及物质奖励。
征集事项由信阳市文物考古与保护中心负责最终解释。
2025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