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法治教育理念,提升小学生暑期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2025年6月30日下午,潢川司法局弋阳司法所到县弋阳小学开展“暑期安全教育”活动

  弋阳司法所长闻有炳结合小学生心里认知特点:

  一是从防溺水安全六不准: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二是从交通安全六注意:1.步行安全要注意。2.公共出行要注意。3.一盔一带,安全行驶,乘坐电动车安全带头盔,乘坐车辆时要及时系好安全带。4.外出要注意,不要在开动的车厢里乱跑,不要冲到马路当中去拦车。5.拒绝乘坐非法三、四轮车。6.汽车盲区很危险,要远离。不要在车辆附近停留,汽车拐弯时要远离。

  三是从消防安全六牢记:1.牢记公共场所消防安全标志。2.牢记掌握正确火灾逃生方法。3.牢记不要玩电源插座。4.牢记不要攀爬阳台、柜子等高处。4.牢记不要玩弄火柴、打火机等火源。5.牢记不要私自下水游泳。6.牢记下雨天不要外出。

  四网络安全六常记:1.在网上不使用语言攻击他人。2.不曝光他人隐私。3.不制造与传播虚假信息。4.不随意上传个人信息。5.不网络欺凌。6.及时寻求他人援助。遭遇网络欺凌行为,要及时告知老师或家长。

  闻有炳通过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防溺水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网络安全等知识。他特别强调,暑假期间同学们要远离危险水域,遇到陌生人搭讪保持警惕,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遵守交通规则。

  此次“暑期安全教育” 活动,让同学们对安全知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今后,弋阳司法所将继续加强法治和安全教育工作,与学校携手共同营造平安、和谐、法治的校园环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闻有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