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上午,大雨倾盆,光山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迎来了一位特殊的访客——甘某某。他专程冒雨前来,向光山县人民调解员协会捐赠人民币叁仟元整,并向罗陈司法所敬献一面饱含谢意的锦旗,以此表达对司法所工作人员不辞辛劳、远赴异地为其成功化解买卖合同纠纷的由衷感激。
此前,甘某某深陷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的刘某某与其是生意伙伴,但刘某某近年来因经营状况不善,购买种子的货款135200元迟迟未与甘某某结算。甘某某多次电话沟通未果,眼见欠款的时间已超过两年多,合法权益面临侵害,遂到罗陈司法所寻求帮助。罗陈司法所为切实解决群众难题,立即组织调解团队多次与刘某某沟通协调,毅然跨越省界,远赴三百余里到达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
在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秉持依法、公正、自愿的原则,深入调查事实,耐心细致沟通,精准剖析矛盾焦点,巧妙运用调解技巧,最终促成纠纷双方达成一致,握手言和,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民事裁定书,成功为甘某某挽回了损失十余万元。
甘某某在捐赠现场动情地表示:“罗陈司法所的同志真是把老百姓的事当成了自己的事!他们带着我跨省奔波三百余里,不辞辛苦,实实在在地帮我解决了大难题!” 锦旗上“尽职尽责为民办事、跨省调解践行使命”的金色大字,正是群众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最质朴、最珍贵的褒奖。

光山县人民调解员协会会长王海燕郑重接收了捐赠,并对甘某某的信任与认可深表感谢。王会长强调,甘某某的义举和赞誉,不仅是对罗陈司法所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的生动体现。希望全体调解员协会会员共同努力,心系调解办实事,筑牢和谐第一线。同时,协会承诺将严格监管每一分善款,确保用在矛盾化解的刀刃上,转化为增进社会和谐的扎实成效,共同谱写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