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光山县司法局白雀园司法所依法妥善调处一起涉企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示范。

2025年3月29日,白雀园镇某村某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发生意外,临时帮工人员李某在操作设备时,右手不慎被卷入施工机械,导致食指挤压性损伤住院治疗。
出院后,双方因医疗费(含后续治疗)、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金额产生严重分歧,多次协商未果并引发数次报警,白雀园派出所依据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将该案移送白雀园司法所。司法所受理后,立即成立由司法所长、专职调解员、村法律顾问组成的调解专班,采取"三步走"化解策略:
1. 证据核查阶段:调取医院诊疗记录等原始凭证。
2. 法律释明阶段:依据《民法典》第1179条、第1184条等规定,明确赔偿范围及计算标准。
3. 协商调解阶段: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向投资方阐明企业社会责任,向伤者解析司法鉴定风险。
经多轮调解,5月21日双方达成人民调解协议:投资方胡某一次性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赔偿共计37000元(当场转账履行),李某自愿放弃伤残等级鉴定主张。
调解成功后,双方当事人现场签署人民调解协议。投资方胡某表示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增设防护设备;李某承诺主动向村民宣讲企业建设的社会效益,共同维护良好施工环境。
该案的顺利化解,既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又消除了企业后顾之忧,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彰显了基层调解组织在优化营商环境,护航地方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