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2025年信阳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更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现向社会公开征求《2025年信阳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20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xyshdbk@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93号信阳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邮政编码:464000)。

  感谢您的支持与参与。

  附件:2025年信阳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信阳市民政局

  2025年5月6日

  2025年信阳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困难群众,根据河南省民政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民〔2024〕2号,简称《指导意见》),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结合信阳市实际,研究2025年信阳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调整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简称低保标准)的调整与信阳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坚持城乡统筹,科学测算、合理适度地调整低保标准及相关标准,让群众均等化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调整方法

  低保标准根据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比例计算。《指导意见》要求,城市低保标准按照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至40%确定,农村低保标准按照上年度当地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5%至45%确定。综合考虑信阳市居民基本生活费用支出、人均可支配收入、财力状况等因素确定具体比例。经研究,信阳市提高后的城乡低保标准分别占2024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例分别为32.53%、37.19%(上年度信阳市城乡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分别为25525元、17039元)。

  三、低保标准

  从2025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8304元/年(较上年增加624元,月均增加52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6336元/年(较上年增加684元,月均增加57元);城乡低保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相应分别提高27元、32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城乡特困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900元和6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