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对夫妻张某和李某来到公证处,道出他们的难题。他们夫妻二人结婚十多年来一直没有孩子,前两年在老家捡拾一名被遗弃的女婴,由于孩子没有出生医学等相关证明,一直没能给孩子上户口。随着小孩越来越大,面临着日后上学、就医等诸多事情,希望能早日给孩子上户口。张某和李某找到驻村干部寻求帮助,被告知需要办理抚养事实的公证。

公证员了解情况后,告知其该种情况可以办理公证。首先要排除女童属于被拐卖、失踪儿童的情况,需要提取女童的DNA检材进行DNA检验并入全国公安查找被拐卖、失踪儿童DNA数据库;其次被收养人是弃婴的认定问题,需要公安机关、居住地村委会等部门认定;最后,收养人需要有足够抚养的能力。张某和李某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后又来到公证处,公证员对其出具的材料认真审查后受理了该案件,按照程序规定对案件的材料、事实进行实地走访核实,最后出具了公证书,夫妻俩对公证员表示深深的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