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豫人社规〔2024〕1号)文件的规定,依培训机构申请,对信阳市平桥区东方红职业培训学校变更办学地址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变更条件,拟同意其申请,现予以公示:
变更前地址:信阳市平桥区平西路锦绣名城5栋104#105#
变更后地址:信阳市平桥区世界城三期17#楼3层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0日—2025年2月26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与平桥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联系。
监督电话:0376-3702289。
信阳市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