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固始县群众向12345热线反映了一个关于消费维权的问题。群众于2024年3月在蓼北路“立马电动车”店花费2300元购置了一辆电动车。然而,近期发现该电动车的电瓶蓄电能力出现了明显的质量问题,而根据购买时的承诺,该电瓶的质保期为15个月,明显仍在质保期限内。

  当群众带着质保凭证前往该店面要求更换电池时,却遭遇了商家的拒绝。商家以店铺已经更换老板为由,拒绝履行售后服务承诺,这让群众感到十分不满和无奈。在多次与商家沟通无果后,决定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寻求帮助,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介入处理,保障合法权益。

  接到群众问题反映后,固始县政府立即通知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群众取得了联系,详细了解了事情经过,并前往店内进行现场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向商家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强调了商家应当履行的售后服务义务。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和释法说理,商家最终同意为群众更换新的电瓶,此次事件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