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对人民法院办公室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罗山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主任李波获评“全国人民法院办公室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荣誉,是全省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法院干警。



李波个人简介

李波同志2018年进入法院以来,先后在民事审判一庭、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龙山人民法庭工作。先后荣获了“全市法院先进工作者”、“信阳市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2021年、2022年连续两次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信息工作突出个人,2023年9月,被市委组织部授予“个人三等功”;2024年4月,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
在工作之余,李波还注重对理论的研究,积极开展学术研究,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2020年5月,撰写论文荣获全省法院系统第十五届学术讨论会三等奖;2021年7月,被市中院表彰为“2020年度调查研究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9月,撰写论文荣获全国法院2021年度优秀应用法学论文评选活动征文三等奖;2021年12月,撰写论文荣获河南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学术研讨会一等奖;2023年撰写的调研报告荣获全国法院技术装备优秀调研成果评选二等奖;2023年11月撰写论文荣获第九届“天大.中国司法论坛”研讨会征文二等奖。
综合办公室工作
一直以来,罗山法院严格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办公室工作的意见》要求,重视发挥综合办公室统筹协调、参谋助手、督促检查、服务保障等职能作用,紧扣司法审判中心任务,着力打造能动型、参谋型、服务型、专业型、落实型“五型”办公室。
院综合办公室始终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领导决策,坚持以新思路、新方法推动全院政策研究,为院党组、院领导决策提供服务。牵头组织策划“无讼示范村”创建工作、成立全市首家“法润青禾”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建立首个“信阳毛尖”国家地理标识司法保护基地、打造全国法院首个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受到省人大、市人大的充分肯定。
下一步,罗山县人民法院将切实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办公室工作,推动人民法院办公室工作现代化,激励引导办公室工作人员增强服务意识、提升保障能力,在平凡岗位上干出不平凡的业绩,为服务保障审判执行工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