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0日因谐音520(我爱你),备受新人们喜欢,为大力推进息县移风易俗工作,息县政务服务中心利用2024年“5.20”当天举行现场颁证仪式,推动“轻登记、重婚宴”向“重登记、轻婚宴”的观念转变,引导婚姻当事人自觉摒弃大操大办、“天价彩礼”、铺张浪费等旧俗陋习,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4年5月20日当天,正常受理婚姻登记。
办理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办证地点:息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民政局窗口),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预约,预约电话:0376-5953016。
二、其他事项
(一)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注意事项:男年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提供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二)温馨提示:为了您和您的家庭以及下一代的健康,建议办证前到正规婚检机构进行婚前体检,可提前婚检(三个月内有效)。
(三)为了保障尽快为您办理相关业务,避免材料不齐全影响办理业务,请各位准新人提前准备好婚姻登记所需有关材料(材料清单附后),建议5月19日前到婚姻登记窗口携带相关证件进行材料预审。
最后,祝愿每一对新人们婚姻美满,家庭幸福!
息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4年5月10日
附件:申请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1)男女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省外男女任意一方需要提供河南省居住证);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8)当事人持有以下规定的有效证件。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结婚登记办理程序: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