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二十七日,罗山县人民法院精心组织开展二〇二六年第十三次“豫剑执行”集中执行行动,以精准、规范、高效的执行举措,重拳打击规避执行、拒不履行等行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施策精准,全程严谨有序。行动开展前,执行干警开展拉网式前置排查,摸清案情、研判难点,精准锁定被执行人行踪、财产线索及案件关键突破口,明确本次行动重点为集中突破一批小标的涉民生执行案件。

清晨六时三十分,三十余名执行干警及法警集结完毕,接到行动指令后,各组执行人员按照前期梳理的线索分头出发开展执行。行动过程中,全体执行干警严守文明、规范、依法执法准则,坚持柔性执法与刚性履职相结合,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督促主动履行;同时联动属地村委会工作人员开展协同调查,依托基层治理力量摸清案件实际情况,在涉案村居、重点区域张贴督促履行公告,提升执行公信力与实效性。对于经释法后仍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坚决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捍卫司法权威。

据统计,本次集中执行行动累计开展现场调查十三处,依法拘传被执行人八人,张贴督促履行公告九份,成功执结案件五件,促成两起纠纷达成执行和解,为胜诉当事人兑现合法权益三十五万九千元。
本次行动中,多起案件得到高效办结:承办人冯如意秉持快查、快核、快执的工作理念,仅用一上午时间就将三起事实清晰、线索明确的案件全部执结,快速兑现当事人权益,减少了当事人维权成本。在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赵某长期拖欠申请执行人八千余元货款,执行干警扩大查控范围后,发现赵某配偶账户存有可执行资金,随即依法查控并送达相关文书,经约谈告知其规避执行的法律后果后,赵某于行动当日主动全额履行完毕案款,案件圆满办结。
下一步,罗山县法院将持续保持执行工作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小标的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以“小案不小办”的决心,回应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推动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从“纸面”落到“手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