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5日,罗山教育体育局发布公示,向社会公布该县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且正常运营的持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信息,旨在进一步促进罗山县学前教育健康发展,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保障家长对民办教育服务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方便全县幼儿家长选择合适的学前教育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规定,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罗山县教育体育局提醒广大家长,为孩子选择公办幼儿园或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

  公示同时提醒,为保障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请家长自觉抵制各种折扣、优惠、预存、高息、集资抵扣学费等宣传诱导,不要跨学期或跨学年提前缴费,避免造成经济损失。本次公示名单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