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新县农业农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询价采购新县2026年粮油(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第三方测产服务。
一、项目名称:新县2026年粮油(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
二、项目内容:依据《新县2026年粮油(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及《关于对新县2026年粮油(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反馈意见的复函》要求,拟询价采购全县29033.72亩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第三方测产服务。
三、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财政资金已落实。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此预算,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四、采购内容:全部服务内容及权责要求:①按照《新县2026年粮油(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对全县所有遴选主体开展田间测产,出具测产报告;②对测产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排序;③权责要求:第三方须独立、客观、科学开展测产,对数据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服务团队资格要求: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对信用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2. 服务单位须有相关服务资质,优先选择具备农业类服务资质的公司和从事过此类服务的企业。3.服务单位须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确保在全县不同水稻成熟期内完成田间测产任务。
六、申报材料要求:服务单位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报价单:报价单含劳务费(含专家费),测产设备工具费用,数据测算及评价分析报告费,杂项开支等各项费用及总价,报价总金额不超过20万元。2.企业资料:包括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及相关服务资质复印件;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信用承诺书及本次服务承诺书;3.测产实施方案。服务单位根据《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测产验收办法(试行)》制定切实可行的《新县2026年粮油(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田间测产实施方案》,明确田间测产方式方法及保障措施。
七、采购响应时间: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3日,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文件递交地点:新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如采用邮寄方式,应确保文件在截止时间前寄达,邮寄费用自理,邮寄过程中的风险自行承担。
八、询价时间地点及方式:时间:2026年8月14日。地点:新县农业农村局。方式:由新县农业农村局组建询价小组,成员含局内控组和项目技术指导小组成员。询价小组在评审供应商提供的《新县2026年粮油(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田间测产实施方案》确实可行的前提下,价格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询价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正式合同。
九、公告发布媒介:本询价采购公告在新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十、采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杨柳琪15839717121
邵家勇15225371992
附件:新县2026年粮油(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第三方测产服务采购函.doc
新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