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潢川县公证处工作人员顶着三十七摄氏度高温,上门为两名年过八十、行动不便的老人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这是潢川县公证处落实公证“五融入”要求,主动服务民生的具体实践。

  公证“五融入”旨在推动公证工作从“被动证明”向“主动服务、预防纠纷”转型,将公证服务积极融入经济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民生福祉保障基层社会治理、矛盾纠纷化解等五个与公证职能密切相关的工作领域,服务产业升级,满足民生需求,进一步增强公证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性、协同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潢川县公证处立足本地实际,将公证服务积极融入民生福祉,聚焦老年人、残疾人等出行难、办证难的群体,提供便利化、个性化公证服务,通过上门办证、开通绿色通道等方式,让有温度的公证服务触达更多群众。

  此次事件中,两位老人的儿子意外去世,留下一笔存款需要处理。老人因年事已高且行动不便,不能长时间坐车前往公证处,于是家属向潢川县公证处申请上门服务。公证人员核查完材料后,与家属一同来到老人家中,全程用熟悉的乡音与他们沟通,把复杂专业的法律术语转化成简单的语言,耐心询问两位老人的意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两位老人依法享有这笔存款的继承权,但二老表示,钱是儿子和儿媳妇一起辛苦打拼存下的,他们自愿放弃继承,把存款留给儿媳妇。公证人员向二老解释了放弃继承的后果,确认这出自二老的真实意愿后,指导他们签字捺印,顺利走完了公证程序。两位老人对公证人员连声道谢:“谢谢,真是麻烦你们了,为了我们的事这么热的天过来。”

  潢川县公证处用“多跑一次”换来了群众的“少跑一次”,省去了老人的奔波之苦,彰显了公证服务向下扎根的诚意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