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和使用效益,保障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工作有序落地实施,现将本项目资金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依据《财政部关于下达 2026 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6〕30 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26 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农〔2026〕43 号)文件规定,2026 年上级财政下达潢川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共计239万元。

  二、资金分配及使用范围

  农技推广服务补助:不超过项目总资金的35%,用于农技指导员技术服务及专家指导、培训等补助,农技指导员下乡服务补助按县财政规定标准执行。

  特聘农技员服务补助:2026—2027年度特聘农技(动物防疫)员25人,特聘农技员服务补助不超过3万元/人/年,其中不少于20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

  农业科技示范展示服务补助:不低于项目总资金的25%,用于示范基地和主体开展技术示范展示的物资投入及培训观摩费用,建设3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开展新技术、新品种等示范展示活动

  农技人员能力素质提升补助:不超过项目资金总额的30%,用于农技人员线上线下培训费用,包括参加省市脱产业务培训、乡镇基地实训等。

  信息化服务建设补助:不超过项目资金总额的5%,主要用于科研教学人员、基层农技人员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情信息咨询、技术科普、培训视频制作等信息化农技推广服务活动费用。

  其他补助:不超过项目资金总额的5%,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宣传报道、标牌制作、绩效考评等费用。

  三、资金管理与监督

  管理要求: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透明。

  监督机制: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对挤占、截留、挪用或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潢川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如有疑问,可向潢川县农业农村局咨询。

  咨询电话:0376-3931692

  电子邮箱:hc_ngx@163.com

  潢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