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罗山公示一则行政处罚信息,信阳市生态环境局对罗山县宝鑫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3月6日,执法人员在周党镇污水处理厂开展现场检查时查实,该污水处理厂未能正常运行,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通过收集管道向外环境排放,存在以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规定,信阳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罗山县宝鑫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处以罚款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