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平台公示一则行政处罚信息,罗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因改扩建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被罗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处以8.8084万元罚款,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罗住建罚决字〔2026〕第020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6月1日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无证擅自开工建设!罗山县疾控中心改扩建项目被罚8.8084万元

  据处罚公示信息显示,涉案项目坐落于罗山县行政中路560号县疾控中心院内,为罗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扩建工程。该建设单位在尚未办妥法定施工审批手续、未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前提下,于2022年10月21日擅自启动现场施工作业。经查实,项目工程合同价款8007669.94元,施工涉及建筑面积2744.96㎡,建设单位未批先建行为违反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相关法规要求。

  罗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核查认定,该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即开工建设的行为,违背工程建设审批管理制度,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相关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并处工程合同价款1%至2%区间的罚款,结合项目实际违法情形,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88084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