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市场监管总局第123号令《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信阳市平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网络点餐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订餐。同时,为全面了解消费者食品安全感知与诉求,激发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该局将于2025年6月4日至6月13日开展食品安全“你送我检”活动。
一是注意查验证照,防范“幽灵外卖”。新规明确,入网商户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实际经营地址应当与经营资质载明的场所一致。消费者点餐时,应当在平台查验商户的证照资质与信息公示,若公示地址、实际取餐地址与证照登记地址不一致,应慎重点餐,警惕食品安全隐患。
二是注意商户标识,辨别“无堂食外卖”。新规要求,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入网商户,应当在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无堂食”标识,消费者可根据自身需求慎重选择。
三是注意查看链接,优选“明厨亮灶”。新规要求,接入“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入网商户,需在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明厨亮灶”链接标识。消费者可优先选择带有该标识的商户,点击查看后厨实时画面后点餐。
四是注意网点名称,对比上传照片。新规规定,入网商户的网店名称应当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名称一致。消费者点餐时可核对商家上传的门面照片,若发现名称不一致,应当慎重点餐,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或平台举报投诉。
五是注意规范订餐,防止“转单”行为。新规明确,入网商户不得在加工操作区外加工制作食品,不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若消费者接到商户引导退订、加入微信群重新下单的通知,需提高警惕,防范转单引发的食品安全风险。
六是注意验收餐食,查看“食安封签”。新规要求,入网商户须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封口,并保证封口开启后无法复原,防止配送过程中受到污染。消费者接收餐食时,应当查看是否使用“食安封签”以及封签是否完整,若封签缺失或破损,可拒收餐食。
平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需妥善留存网络餐饮订单、实物照片、聊天记录等消费凭证,若遇到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或消费纠纷,可通过平台、12315投诉举报热线等渠道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