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河南省淮滨县破获一起文物倒卖案件,当地人员伙同他人将一对具有较高历史艺术价值的明代成化年间瓷瓶倒卖到广州,准备出售给境外买家。淮滨县工商部门接获线索后,历经周折辗转千里,成功将这对险些流失海外的国家文物追回并依法没收。
1982年4月,淮滨县城关镇孙少某与一名机关职工,高价从当地群众手中购得这对古花瓶,随后带往广州准备倒卖。据记载,该对花瓶为明代宪宗成化年间(公元1465—公元1487年)烧制,瓶身人物彩绘色彩鲜艳、栩栩如生,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与历史文物价值。消息传到淮滨县工商局市场管理股后,工作人员依据国家禁止倒卖文物的规定,决定立刻核查该案,打击文物走私倒卖活动,保护国家文物。
经调查,孙少某承认已将瓷瓶运至广州,准备以十倍高价卖给香港外商,因价格未谈拢暂时未出手,谎称存放于广州市东风二路一户市民家中。淮滨县工商局领导批准派两名工作人员赴广州追讨文物,1982年6月16日,办案人员抵达广州,在当地相关部门协助下展开调查。因孙少某虚报地址,办案人员初期并未找到窝主,经过多轮排查,最终在广州市德尼新街确认了窝主身份,该人员为当地一家工厂的工人。
办案人员通过该厂保卫科说明情况后,厂党委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调查,该工人主动交代了孙少某将花瓶存放于家中的事实,案件就此完全查清。厂党委随即派出专车取出瓷瓶,交由厂保卫科暂时保管。因当时办理文物接收的手续不全,该情况上报淮滨县委后,县委责成淮滨县工商局完善手续后再次派人赴广州。
几经周折,往返千里,办案人员最终将这对明代瓷瓶带回淮滨,依法作出没收该对古花瓶的处理决定。该案史料来源为《淮滨县工商管理志》。
这对瓷瓶诞生至今已有五百余年,历经战乱、灾荒与多次流转,险些流入海外,最终在文物保护工作者的努力下得以保全。

目前这对明代宝瓶收藏于淮滨当地博物馆,供公众参观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