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山县楠杆镇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树木砍伐补偿民事纠纷,化解群众矛盾,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当事人罗某某专程赠送印有“司法为民办实事,公道正义暖民心”的锦旗,对司法所公正高效、贴心务实的调解服务表示诚挚感谢。

  2026年5月11日,楠杆镇马堰村村民罗某某发现,湖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开展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中,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砍伐其林西线铁路附近属于罗某某所有的26棵树木。由于企业施工未提前沟通告知,双方就树木损毁补偿事宜产生较大分歧,僵持不下、各执一词,矛盾随时可能升级。

  为快速平息矛盾、化解纠纷,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楠杆镇司法所主动介入、积极作为,深入事发现场走访调查,第一时间对接双方当事人,开展纠纷核查与调解工作。工作人员秉持公平公正、为民解忧的原则,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细致梳理事件经过,向双方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讲清权利义务、法律后果,同时兼顾情理与法理,耐心劝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处事,积极搭建沟通协商平台。

  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疏导,双方当事人消除分歧、达成共识,自愿签订调解协议书,圆满化解此次矛盾纠纷。双方一致认可调解结果,达成协议内容为:一是双方对此次树木砍伐争议事实无异议,自愿接受司法所调解结果;二是由湖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按照每棵树木90元的标准,一次性赔偿罗某某26棵树木损失,合计赔偿金额2340元;三是现场已砍伐的树木归罗某某所有,由其自行负责清理处置。

  此次纠纷的圆满化解,既依法维护了群众的合法财产权益,也保障了工程项目有序推进,实现了法理、情理的有机统一。下一步,楠杆镇司法所将持续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主动排查化解辖区各类矛盾纠纷,以专业、高效、暖心的司法服务,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持续营造和谐稳定、平安有序的基层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