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信阳市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工作效能,充分发挥专家库在食品药品认定工作中的智囊和技术支撑作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1〕24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1号以及《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面向全市范围遴选食品、药学、法学等相关领域专家30名。

  一、遴选范围

  全市辖区范围内,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从事食品药品研究及教学的专业技术人员;市场监管系统直属单位从事食品药品检验、审评查验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法学相关领域人员;各食品药品生产企业从事研发、生产、检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各医疗单位从事药品有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公检法系统从事与食品药品方面执法、司法有关工作的专业人员。

  二、遴选条件

  (一)爱祖国,爱人民,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分析和研究问题。

  (三)具有食品药品、法学等相关专业,专业技术人员需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四)具备丰富的食品药品管理实践经验,是本领域、本系统公认的专业或业务带头人。

  (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55周岁以下,专业领域内资深专家教授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能够积极参与有毒有害食品和假药、劣药认定相关工作,服从聘任机关的监督和管理。

  (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未受过党纪政务(或行业)处分,无刑事处罚记录。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期限。参选人员需填写《信阳市食品药品认定专家库专家推荐表》,经单位盖章推荐后(自荐人员单位推荐盖章栏可空缺),于8月12日前连同有关资料发送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资料审核。8月20日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者资格进行审核。

  (三)聘用入库。审核后的专家候选人名单报局领导审议后,颁发聘书,录入“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认定专家库”。

  四、相关要求

  (一)本次遴选采用单位推荐和自荐的方式,请各有关单位和人员按时限要求将资料报送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科邮箱:xyzfjck@163.com。

  (二)材料以PDF格式报送,图片要清晰,易于辨认。

  (三)被推荐的专家,保持通讯畅通。

  联系人:陈慧 联系电话:13569759788

  附件:信阳市食品药品认定专家推荐表(打开文章左下方“阅读原文”下载)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