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砺剑守初心,执行攻坚护权益。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要求,不断巩固执行攻坚活动成效,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与司法权威。近日,新县法院组织开展“豫剑执行”集中执行专项行动。

  清晨6点30分,全院20余名执行干警整齐列队、斗志昂扬。随着一声令下,各执行小组闻令而动,迅速奔赴执行现场,拉开行动帷幕。

0f686f1f1600c36f381cecc6d562ae2d.jpg

  案例一:千元旧账不松懈

  2023年1月,李某向新县某钢化玻璃有限公司购买玻璃,在经双方结算后,李某支付了8500元货款,余款6945元拖欠数年未支付。2025年12月,该公司提起诉讼,案件经新县法院调解后结案。2026年2月付款期限届满后,李某仍未按约定支付欠款,该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通过精准摸排,锁定李某下落,立即将其拘传至法院,通过耐心释法、严正告诫,李某当场全额支付欠款,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案例二:躲藏终有尽时

  2025年,杨某因欠余某广告制作费用引起诉讼,经新县法院调解结案后,杨某一直未支付欠款7200元,余某随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干警数次寻找被执行人,但是其躲避不配合执行。在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在其家附近找到本人,并将其带到法院,经严肃教育与法律威慑,杨某迫于强制措施的强大压力,主动履行全部欠款。

  案例三:情理法并融

  张某系新县某小区业主,因数年未支付新县某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费引起纠纷,2026年1月该纠纷经仲裁裁决后,张某应支付前述费用8881元,但其未按时履行付款义务。新县某物业管理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后,前期常规措施未能见效。本次行动中,执行干警找到张某并依法拘传。起初张某情绪激动、抗拒配合,干警并未简单施压,而是耐心倾听、循循善导,从法理和情理双重角度做通思想工作。最终张某平复情绪,主动支付欠款,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执行完毕10件,达成和解3件,拘传2人,执行到位金额58.89万元。

  下一步,新县法院将紧盯涉民生、涉企等重点案件,持续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不断强化执行举措、提升执行质效,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刘晓宏 扶清 邓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