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县箭厂河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因家中办理丧事烧纸不慎引发的邻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在依法依规、情理兼顾的原则下,高效化解了双方矛盾,修复了邻里关系,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践行基层司法为民服务宗旨,彰显了人民调解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据悉,箭厂河乡居民高某甲因家中亲人离世办理丧事,在自家院落内焚烧纸钱祭祀,因事发当日室外风力较大,高某甲未设置防火隔离带、也未安排专人现场看管,火苗迅速被大风引燃,蔓延至邻居高某乙的房屋,引发局部火灾。事故造成高某乙房屋二楼烧毁,屋内木质家具、空调外机等家电及生活用品不同程度损毁,经初步核算直接经济损失达4万余元,给高某乙带来了不小的经济损失和生活困扰。

  事故发生后,高某乙多次与高某甲协商赔偿事宜,双方就赔偿金额、责任划分比例等问题争执不下,高某乙认为损失全部由高某甲过失造成,应全额赔偿;高某甲则觉得自家正处丧事期间,高某乙步步紧逼不近人情,仅愿意承担部分赔偿,双方各执一词,邻里关系一度十分紧张,甚至发生言语争执。虽经双方亲友、村委会工作人员以及乡政府部门多次上门调解,始终未能达成一致赔偿意见,矛盾不断激化,大有升级恶化之势。无奈之下,高某乙来到箭厂河司法所,申请调解,希望通过合法、公正的途径解决纠纷,维护自身财产权益。

  司法所工作人员受理调解申请后,高度重视这起关乎邻里和谐的民生纠纷,第一时间启动人民调解程序,指派专职调解员负责办理。为全面掌握案件真实情况,确保调解公平公正,调解员先后3次前往事发地点实地勘察,仔细拍照记录房屋及财物损毁情况,同时分别与高某甲、高某乙双方进行一对一深入沟通,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了解内心想法,全面梳理纠纷争议焦点。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始终秉持“公平公正、依法调解、情理相融”的原则,精准把握调解节奏。一方面,向双方细致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中关于侵权责任认定、财产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告知高某甲,其因自身疏忽大意、未履行安全防范义务引发火灾,对高某乙合法财产造成直接损害,已构成民事侵权,依据法律规定应当承担全部财产损害赔偿责任,让高某甲清晰认识到自身行为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充分考虑高某甲家中办理丧事的特殊情况,共情其悲痛心情,同时从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和睦长久的传统乡情角度出发,对双方进行耐心劝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摒弃对立情绪。

  针对高某乙提出的赔偿诉求,调解员协助双方逐一梳理财产损失清单,结合当地建材、家电市场价格、房屋损毁修复成本、财物折旧情况等因素,客观、公正核算出合理赔偿金额为39500 元;同时劝说高某甲正视自身过错,主动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珍惜多年邻里相守的情谊。经过调解员连续两天、四次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居中协调,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逐渐放下抵触情绪,愿意各退一步解决问题。最终,双方就赔偿金额、支付方式等事宜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高某甲当场向高某乙支付现金赔偿款27500 元,并承诺剩余12000元赔偿款于15日内一次性付清,双方当场握手言和,互相表达歉意,一起因失火引发的邻里财产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既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民转刑案件,同时节约了司法资源,更让群众在案件办理中感受到人民调解服务的温度,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这一真实案例也为广大居民敲响了消防安全警钟:办理丧葬祭祀、节日祈福等各类明火祭祀活动时,务必时刻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增强消防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提前做好防火隔离、现场值守、灭火准备等防范措施,切勿因一时疏忽、侥幸心理引发火灾事故,既造成自身财产损失、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也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将面临法律惩处。

  下一步,箭厂河司法所将持续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 作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邻里纠纷、财产损害、侵权赔偿等各类矛盾问题,不断优化调解流程、创新调解方式、提升调解质效,用心用情用力化解群众烦心事、揪心事。同时,将以此次典型调解案例为切入点,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侵权责任、邻里纠纷化解、民生维权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通过以案释法、社区普法讲座、上门宣讲、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升辖区居民的法治意识、安全防范能力和理性维权意识,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全力营造平安和谐、邻里和睦、文明有序的基层社会治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