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流浪犬、一次意外伤人、一笔1600元的医疗费……当责任难以认定、双方各执一词时,羊山司法所依托“警调联动”机制,仅用半天时间便实现案结事了。

  12月17日上午,一面满载感激之情的锦旗被送至新申街道办事处党政便民服务大厅,赠旗者是来自辖区的一名困难群众。

  突发:孩子被流浪犬咬伤

  近日,羊山新区某小区居民周某带着孩子在电动车棚活动时,一只外来流浪犬突然窜出,将孩子咬伤。周某立即送医,先后支出疫苗、祛疤等费用共1600元。

  事后,周某认为物业公司没尽到公共区域安全管理责任,要求全额赔偿。物业公司则表示,伤人犬只是外来流浪犬,此前从未在小区出现过,公司已落实日常巡逻,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双方各执一词,矛盾激化。

  联动:民警+调解员+律师齐上阵

  接警后,辖区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通过勘查、走访,查清了三个事实:一是伤人犬只为外来流浪犬,无固定饲养人;二是周某事发时已尽到监护责任;三是物业公司虽开展日常巡查,但未建立流浪动物应急处置机制,安全管理存在疏漏。

  为高效化解纠纷,民警当场启动“警调联动”机制,将案件移送羊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羊山司法所立即组建“民警+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一体化调解专班。民警负责事实认定,调解员负责沟通疏导,法律顾问负责解读法律。

  法律顾问张厚娟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指出,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区域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因管理存在疏漏,应承担相应补偿责任。同时,张律师特别提醒:长期固定投喂流浪动物,可能被司法实践认定为实际饲养人或管理人,一旦发生伤人事件,需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和解:半天内握手言和

  在调解专班耐心疏导下,双方对立情绪逐步消除,最终自愿达成协议:物业公司一次性补偿周某800元,剩余费用由周某自行承担。协议当场签订、当场履行,双方握手言和。从移送调解到案结事了,仅用时半天。

  这起流浪犬伤人纠纷,一头连着群众切身利益,一头关乎小区管理责任。羊山司法所依托“警调联动”机制,把普法宣传融入调解全过程,既解决了实际问题,又普及了法律知识

  下一步,羊山司法所将继续完善“警调联动、所所联动、村(居)法律顾问参与”的多元化解机制,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