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进一步凝聚全体检察干警奋进力量,2026年5月6日,“五一”国际劳动节假期后首个工作日上午,信阳市检察院隆重举行升国旗仪式,以庄严仪式开启新的奋斗征程。

上午8时10分,伴随着雄壮嘹亮的国歌,全体检察干警在庄严的仪式中重温从检初心、牢记使命担当,汲取奋勇前行的强大力量。
榜样引路,青春激昂。升旗仪式上,先进典型代表与青年干警代表立足岗位,在国旗下深情述说初心使命、分享奋斗感悟,传递检察担当与青春力量。
参加仪式的干警深受鼓舞、倍感振奋,大家一致表示,将把仪式激发的爱国热忱、奋进激情,转化为“接续奋进创一流”的强劲动能;以“信崇德法、检行持正、精业慎察、拼创干超”的院训精神为引领,严格践行“说了算、马上办、立即干”的工作导向,以“拼”的姿态冲刺、“创”的劲头攻坚、“干”的作风落实,奋力谱写新时代信阳检察高质量发展的精彩答卷!
坚守公益初心 践行检察担当
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 丁书峰

2026年3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聚焦‘可诉性’ 持续提升检察公益诉讼精准性、规范性”为主题,发布第六十二批指导性案例。我们办理的“河南省商城县检察院诉商城县自然资源局不依法履行土地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检例第252号)”被选为指导性案例,系信阳检察机关首例指导性案例!案件的成功办理和入选,离不开市县两级院党组的强力支持,离不开一线办案干警的辛勤付出和精雕细琢。
办案过程中,我们做到“三个始终”:始终坚持精准履职、依法办案,以严谨细致的作风夯实案件根基;始终坚守诉前最优、全程跟进的监督理念,以较真碰硬的态度推动问题整改;始终秉持持续监督、务求实效的工作初心,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实现公益修复。
这起案件成功入选让我们深刻体会到,公益诉讼履职必须“坚守三份初心、扛起三重担当”。一是必须坚守为民司法、公益至上的初心,扛起守护公共利益的担当。二是必须坚守依法履职、精准监督的初心,扛起破解执法难题的担当。三是必须坚守能动履职、协同共治的初心,扛起凝聚保护合力的担当。
在国旗下成长 在奋斗中闪光
法律政策研究室 张珊珊

今天,作为青年干警代表站在这里,我深感荣幸,更倍加珍惜。这份荣幸,是信阳检察大家庭对青年人的厚爱与培养;站在这里的,不仅是我个人,更是全院默默耕耘、奋发向上的青年群体。
刚才,庄严的国歌声中,注视着五星红旗冉冉升起,我心中涌起强烈的使命感。这份使命感,源于日常工作的点滴沉淀:一篇反复打磨的调研文章被杂志采用,一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堵塞漏洞、完善制度,一次精心组织的检委会保障重大疑难案件严谨讨论、公正决议,一次次协调对接让上级部署件件落实、事事见效。我逐渐明白,青年干警的价值,不在于岗位是否显眼,而在于以认真态度对待经手的每一份文件、每一项任务、每一个细节。
成长路上,我最深的感受是,我们从来不是孤军奋战。组织的信任、前辈的引领、同事的支持,如土壤与阳光,托举着我们扎根成长。看到身边众多优秀榜样,我更应步履不停、奋力前行。
丁主任分享的精耕细作、成功发布指导性案例的经验,让我深受触动。从纷繁案件中抽丝剥茧、去伪存真,从办案实践中提炼规则、形成指引,背后是极致的专业精神与匠心付出,这正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这也让我懂得,优秀从非天赋,而是选择——选择精益求精,选择不计得失,选择勇于担当。
青年,不仅是年龄阶段,更是一种精神状态。李大钊先生曾说:“青年之字典,无‘困难’之字;青年之口头,无‘障碍’之语。”作为新时代青年检察干警,践行这份精神,需做到三点:
一是永葆初心,脚下有根。铭记“检察院”前的“人民”二字,将政治忠诚融入血脉,把为民初心落到实处,让每一项工作都无愧于胸前检徽。
二是勇于担当,肩上有责。无论身处哪个岗位,都将“求极致”当作习惯,不等不靠、不推不拖,用行动证明青年一代靠得住、顶得上。
三是见贤思齐,眼中有光。保持学习热情,向前辈学、向榜样学,从紧跟步伐到并肩前行,努力成为可堪重任的骨干力量。
青春逢盛世,奋斗正当时。愿每一位青年干警,都能守初心、练本领、担使命,交出一份无愧于时代、无愧于青春、无愧于检察蓝的答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