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严整治重点车辆突出交通违法,切实消除道路安全隐患,近日,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启动货车、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全方位强化路面管控。

  行动中,交管大队科学布防,聚焦城乡结合部、乡村主干道、人员密集区域,实行定点检查与动态巡逻联动管控。靶向整治两类车辆高频违法,严厉打击货车超限超载、涉牌涉证、非法改装等行为,严查电动三、四轮车无牌无证、违规载人、闯灯逆行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截至目前,共检查货车170辆、电动三、四轮车96辆,查处各类违法203起,暂扣违法车辆123辆,现场宣教劝导621人次,整治成效明显。

  下一步,交管大队将固化长效整治机制,加密重点路段、高峰时段巡查频次,强化违法曝光和源头宣传引导,持续挤压交通违法生存空间,严防各类交通事故发生,全力守护群众出行安全。

  交通安全提示:

  近年来,老年代步车、“老头乐”等车型因为便捷性和经济性,成为老年群体短途出行的首要选择,但是随着这类车辆数量的增多,这类车辆也出现了很多问题。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防范道路交通事故,现就群众关注的非标电动四轮车(俗称“老头乐”)通行管理事宜提示如下:

  一、车辆属性与使用范围。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俗称“老头乐”)属机动车范畴,仅限厂区、景区、园区等封闭内部道路使用,严禁在公共道路行驶。

  二、法定上路条件缺失。该类车辆未纳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无法办理注册登记、号牌核发及交强险投保业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机动车未经登记备案,禁止上道路行驶,驾驶此类车辆通行属违法行为。

  三、安全隐患突出。车辆安全配置缺失,无安全防护装置,制动、稳定性能不达标,事故风险及驾乘人员伤亡风险显著增高。

  四、警惕虚假销售宣传。商家宣称的“无需上牌、免考驾照、不限通行”等内容均为违规误导信息。

  请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不购买、不驾乘、不搭乘非标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