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现将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十严禁”纪律要求公告如下:

  一、严禁结党营私、搞小圈子。

  二、严禁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

  三、严禁拉票贿选。

  四、严禁跑官要官、买官卖官。

  五、严禁违规干预、说情打招呼。

  六、严禁个人说了算。

  七、严禁“带病提名”、“带病提拔”。

  八、严禁违规用人。

  九、严禁弄虚作假、跑风漏气。

  十、严禁干扰换届。

  请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对新县换届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请及时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禁借机诬告陷害、打击报复、恶意诽谤他人。

  *举报方式*

  新县纪委监委

  举报电话:0376-2967011

  通信地址:新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465550)

  新县县委组织部

  举报电话:0376-12380

  通信地址:新县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邮编465550)

  中共新县纪委机关

  中共新县县委组织部

  新县监察委员会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