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现将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十严禁”纪律要求公告如下:
一、严禁结党营私、搞小圈子。
二、严禁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
三、严禁拉票贿选。
四、严禁跑官要官、买官卖官。
五、严禁违规干预、说情打招呼。
六、严禁个人说了算。
七、严禁“带病提名”、“带病提拔”。
八、严禁违规用人。
九、严禁弄虚作假、跑风漏气。
十、严禁干扰换届。
请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对新县换届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请及时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禁借机诬告陷害、打击报复、恶意诽谤他人。
*举报方式*
新县纪委监委
举报电话:0376-2967011
通信地址:新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465550)
新县县委组织部
举报电话:0376-12380
通信地址:新县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邮编465550)
中共新县纪委机关
中共新县县委组织部
新县监察委员会
2026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