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新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网络巡查中发现,新县网民方某在网上转发一则“寻人启事”信息,声称“一名5岁儿童在五小附近被人拐走”。经查,该谣言此前已在全国多地传播,多地警方对此进行辟谣。方某在未核实信息来源真实性的情况下擅自转发微信群,导致不实信息在一定范围内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同日,新县网民赵某在看到方某转发的上述谣言信息后,亦未经任何核实,再次进行转发扩散,进一步助长了谣言的传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方某、赵某行为属于“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4月2日,新县公安局依法对二人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