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信阳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信环文[2015]338号)、《信阳市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固始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6年第一季度从污染源动态数据库随机抽取一般排污单位144家、重点排污单位7家开展现场检查,符合抽查规定比列。发现企业存在环境管理问题8家,已按要求整改完成。(张中文 祝万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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