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陈晓颂为淮滨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6年3月26日淮滨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淮滨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决定:陈晓颂为淮滨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