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县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自2026年3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之后长期坚持、常态长效。

  二、整治范围

  全县国省干道、乡镇集市街道、城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学校医院、商圈市场等重点区域。

  三、整治重点

  (一)机动车违法停车

  1、在禁停标志标线路段、人行横道、网状线、消防通道、盲道、公交站点违法停放;

  2、在未施划停车位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违规停车;

  3、停车不入位、未按箭头指示方向停放、跨压泊位线、一车多占;

  4、长期占道停放的“僵尸车”;

  5、临时停车驾驶人离车、妨碍通行等行为。

  (二)非机动车违规行驶

  1、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2、违法载人载物、驾乘不佩戴安全头盔;

  3、违规占用机动车道、随意横穿等影响道路通行秩序和安全的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1、公安交警部门依法采取劝导、纠正、贴单、拖移、罚款、记分等措施,对拒不配合、阻碍执法的,依法从严处理。

  2、强化重点路段、高峰时段巡逻管控,采取定点查纠与流动巡查相结合,全覆盖、零容忍。

  3、典型违法案例公开曝光,引导全民自觉守法、文明出行。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主动规范停车、文明骑行,积极配合整治工作。鼓励群众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淮滨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