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期间,春运车流持续增大,烟花爆竹安全风险不容忽视。为切实筑牢春运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全力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新县公安交警大队紧盯重点路段、关键时段,持续加大路面巡查管控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2月23日16时10分许,新县公安交警大队联合治安部门在S230国道箭厂河公安检查站开展执勤查控时,查获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及时消除了一起安全隐患。

  执勤民辅警在对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车辆后排座位和后备箱内满满当当塞满了烟花爆竹,堆放杂乱、无任何安全防护,一旦发生挤压、碰撞或静电,极易引发火灾、爆炸,后果不堪设想。经查,驾驶人章某驾驶豫S60***号小型普通客车,从湖北檀树岗购买烟花爆竹20箱(其中红宝石10个、响尾雷10个,价值2100元),在未取得任何合法运输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准备运往新县县城。

  面对确凿证据,章某对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涉事车辆及人员已依法移交辖区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新县交警提醒: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必须依法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及相应从业资格,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专用车辆,并严格按照指定路线、时间行驶。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极易因挤压、碰撞、静电引发爆炸和火灾事故,严重威胁道路通行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春运期间,新县公安交警将持续保持严管严查高压态势,对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一律依法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