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如炬,照亮初心;先锋如旗,引领前行。近年来,固始检察院干警恪守法治信仰、践行司法为民,在各自岗位上忠诚履职,担当作为,涌现出一个又一个先进典型。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固始检察”微信公众号推出【固检先锋】栏目,展现新时代检察干警的精神风采。

  草木蔓发,春山可望。让我们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追逐光、靠近光、成为光、散发光,骏马踏雪开新境,长风载梦赴春华。

  ▲ 固始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 高金凤

  干好一项工作、办好一个案件,很多时候我们都不是先学好了再干,而是边干边学习、边学习边完善。如何更好地在干中学、学中干?个人理解可以聚焦“善”“实”“乐”三个字。

  “善”者,善于也,以善学之姿涵养善干之能。

  善学是善干之基。“褚小者不可以怀大,绠短者不可以汲深。”数字化转型浪潮澎湃,新业态案件层出不穷,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更高。不学习,很快就会被时代的浪潮吞没。我们应当时刻保持“空杯心态”,虚心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身边的同事学。

  善干则是善学之用。

  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在于将所学所思转化为“可干”的思路、“能干”的举措、“干好”的能力。取得的成绩只代表过去,只能作为我们扩大“舒适区”的坚实基石,我们更应该主动去接触新领域、学习新技能、迎接新挑战,成长为学干兼容的复合型人才。

  “实”者,务实也,将实事求是的精神贯穿于学与干全过程。

  有人说,“知道”与“做到”之间存在着巨大鸿沟。而要跨越这道鸿沟,不能只靠空谈,还需笃信“知之之要,未若行之之实”。学习时要“实”,需有清醒的自我认知,紧扣工作实际,带着具体问题去学。实践时更要“实”,不只要实实在在干,敢于“摸着石头过河”,也要勤于反思、提炼,把零散经验系统化。

  检察人的梦想,就融在一份份严谨的文书中、一次次耐心的接访里、一件件公正的案件内。十一年来,我从民行科的内勤、书记员到第四检察部的检察官助理、员额检察官,没有惊天动地的口号,就是在一件件看似不起眼的民事案件中抽丝剥茧,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乐”者,乐在其中也,以乐学乐干的境界激发内生动力。

  乐学则学而不厌。

  学习不仅是任务要求,更应成为自己的内在需求和生活方式。当我们真正对知识产生兴趣,体会到理论的深刻与思想的魅力,便能在探索真理、获取新知的过程中感受精神的愉悦。

  一个理想的检察官,应该是专业的,有温度的,而且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成为成长型检察官。一个人的成长像是从一个小圆,慢慢突破,向四周扩展。

  乐干则干而不倦。

  很多人会觉得检察官办案是重复性很强的工作,容易出现职业倦怠,克服职业倦怠最好的方式是保持热爱与好奇心。我时常会对民事案件中当事人的想法与做法感到好奇,对案件中未遇到的问题与法官进行讨论,碰撞观点,监督不是零和博弈,靠专业能力也会赢得同行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