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城司法局金刚台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跨省土地流转纠纷,促使安徽省霍山县百合种植户刘某(以下均为化名)与本地种田大户易某达成和解协议,将50亩被挖的耕地在春耕前恢复原状,避免了一起可能引发的群体性矛盾。

  时间回溯到2025 年 12 月,经人牵线搭桥,安徽省霍山县某百合种植公司负责人刘某,与商城县金刚台镇连二塘村村民易某达成口头协议,流转其 50 亩耕地用于百合种植。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刘某便组织工程机械进场施工,将农田原有沟渠深挖至一米左右,对耕地地貌造成了明显改动。

  然而,天不遂人愿。一方面百合种子供应出现缺口,另一方面连续阴雨天气导致田间排水不畅,双重因素叠加之下,百合种植计划被迫搁置。施工仅一个月后,刘某便单方面终止了合作,且未对已改造的耕地进行恢复,径直返回安徽。

  “田被挖得根本没法种水稻!” 眼看春耕在即,自家耕地却因沟渠深挖无法正常耕作,易某心急如焚。他多次联系刘某,却始终得不到回应。无奈之下,易某向金刚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帮助。

  案件受理后,调解员发现双方仅为口头约定合作且刘某已返回安徽,电话拒接,微信不回,调解一度降入僵局。面对难题,金刚台镇调解员没有退缩,而是迅速转变思路,主动走访刘某在当地的原合伙人、村干部,多方打探线索、收集信息,最终辗转通过线上渠道与刘某取得了联系。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秉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 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向刘某释法明理。经过数轮“背靠背” 的线上调解,刘某逐渐认识到自身的过错,承认此次合作中存在违约行为,并承诺在7 日内对 50 亩耕地进行恢复。

  协议签订后的第三天,刘某便迅速安排工程机械赶赴现场施工,调解员全程驻守田间地头,监督施工质量与进度。仅仅4 天时间,50 亩被改造的耕地便全面恢复原貌,并顺利通过验收。

  1 月 4 日,看着焕然一新的耕地,易某难掩感激之情,特意为金刚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送上一面印着“土地流转遇纷争,化解矛盾暖人心” 的锦旗,对调解员高效务实、一心为民的工作作风连连称赞。

  下一步,金刚台司法所将积极推进“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工作深度融合,常态化开展田间地头、进门入户普法宣传,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用实际行动践行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的枫桥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