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上午,固始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固始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命汪晖同志为固始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孔飞鸿、何欢、汤印文3名同志为固始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的议案。

  会上,固始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海宣读了提请任免的议案。

  固始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苏锦峰为新获任同志颁发任命书。

  新任命的同志表示,将一如既往地严格要求自己,切实践行“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准则。加强学习,提高司法水平和司法能力;扎实工作,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克己奉公,自觉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心系民生,增强法律监督的公信力。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在与会委员的见证下,新任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列队肃立,端举右拳,向宪法庄严宣誓。

  心中誓言,字字千钧。宪法誓言既是承诺,也是责任,他们必将誓词铭记于心、力践于行、熔铸于魂,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使命,奋力书写人民检察为人民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