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揣着对律师职业的憧憬与对基层实践的陌生,我作为河南誉蓼律师事务所的一名新执业律师,于2024年初响应司法部号召,来到固始县李店司法所开始了挂职锻炼。这段时光,让我得以超越律所方寸之地的案头工作,真正投身于国家司法体系深入基层的“神经末梢”,亲历法治在乡土社会运行的生动现场。这不仅是一次业务的初体验,更是一场关于法律价值与职业使命的深刻启蒙。
一、 从“被动值班”到“主动融入”
初到司法所,在倪鹏所长及同事们的热情欢迎下,我却一度陷入了迷茫。脱离了熟悉的律师角色,面对司法所纷繁复杂的事务,我未能迅速找到定位,工作一度停留在重复机械的值班之中,未能深刻理解此次实践活动的深远意义。
转变始于倪所长的悉心引导,他并未安排我从事事务性工作,而是鼓励我直接参与到司法所的核心职能中去。我的工作场景从单一的值班室扩展到了接待日常法律咨询的窗口、矛盾激烈的纠纷调解现场以及法律援助申请人的身边。正是在这全方位的参与中,我亲眼见证了基层调解员们“不分纠纷大小,都不厌其烦沟通化解”的敬业精神,目睹了基层社会层出不穷、形态各异的矛盾。这一过程洗去了我身上的观望心态,让我完成了从一名“旁观者”到“参与者”的关键转变。
二、 从“个案代理”到“综合治理”的视角升华
在司法所,接触的案件大小不一,形态各异,极大地拓宽了我的职业视野。

(村企调解现场)
直面“大事”:村集体资金的守护者。我曾深度参与一起村集体数十万助农资金对外投资无法收回的案件。这起案件涉及金额巨大,关乎全体村民的切身利益,矛盾尖锐。我的角色不再是单一方的代理人,而是在司法所组织的多方协调框架下,运用法律专业能力,协助梳理复杂的合同关系与资金流向,厘清其中的法律风险与责任归属。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解决此类复杂的基层经济纠纷,仅凭诉讼策略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综合考量集体经济的决策程序、地方发展的现实压力与基层稳定的政治要求。我们努力在法律的框架内,寻找既能挽回损失、又能维护乡村社会稳定与发展的最优路径。

(邻里纠纷调解现场)
化解“小事”:邻里和谐的修复者。 与此同时,我也投身于邻里纠纷调解中。现场没有法庭的庄严,只有面红耳赤的争吵与围观的乡邻。起初,我试图以《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来界定是非,但效果甚微。司法所的老调解员则用朴实的乡音,从“远亲不如近邻”的古训讲到村规民约,从实际生活的不便讲到相互包容的益处。他带着我们实地勘测,用最朴实的方法提出“各退一步”的解决方案。那一刻,我亲眼见证了法、理、情如何像一股绳般交织在一起,将尖锐的矛盾一点点融化。这种“化干戈为玉帛”带来的社会效益与内心成就感,为我定义了法律工作的另一重崇高价值。
三、 心得与展望
一是深化了对法律行业“整体性”的认知。律师工作绝非孤立的法律技术操作。在李店司法所,我看到了法律作为社会综合治理工具的全貌。它要求法律人既能驾驭法庭博弈的规则,也能读懂田间地头的诉求;既能处理高端商事合同,也能调解鸡毛蒜皮的邻里争执。这种整体性视角,将使我未来的执业道路更加宽广和坚实。
二是锤炼了在复杂现实中解决问题的能力。从涉及重大经济利益的集体纠纷,到关乎日常生活秩序的民间矛盾,我锻炼了证据梳理、事实认定、沟通协商与情绪疏导的综合能力。这种在多变环境中快速定位问题核心、并寻求最适宜解决方案的实践智慧,是任何书本都无法给予的宝贵财富。
在李店司法所的每一天,我都在观察、学习和成长。这里的经历洗去了我身上的书斋气,增添了更多的泥土味和人情味。这段宝贵的基层淬炼,将始终提醒我,无论未来走向何方,都要保持对现实的洞察力与对人民的同理心,努力成为一名不负时代与法治使命的法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