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是威严的,但司法服务可以是温暖的。10月9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将诉讼服务“搬”出了法院,主动上门为一位行动不便的老人办理了立案手续,用一次特殊的“上门服务”,诠释了“司法为民”的初心与担当。
平桥法院立案庭庭长陈让礼了解到一位老人遇到了烦心事。该老人因在某商家进行艾灸理疗因操作不当,导致腿部严重烧伤,以致感染,手术行动不便,无法亲自来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在得知这一情况后,陈让礼当即决定:“当事人不方便来,那我们就过去!”。
当天下午,陈让礼带着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冒着蒙蒙细雨来到了老人的家中。在家中,陈让礼耐心细致地倾听了老人的诉求,详细了解其腿部受伤的经过以及后续的治疗情况。面对情绪有些激动的老人,陈让礼一边安抚其情绪,一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其讲解了相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在全面了解案情后,陈让礼现场审查了老人提交的起诉状、证据材料等,确认其符合立案条件。随后,他细致地指导老人完善了相关手续。鉴于需立案的证据材料多达上百页,通过手机程序上传极为不便,陈让礼庭长在审核无误后,当即将所有材料带回法院,为其启动线下立案程序。“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我的腿这样,正愁不知道怎么去法院,你们能上门来,真是解决了我的大难题!”老人拉着陈让礼的手,激动地表达着谢意。
平桥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深化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对于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提供电话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个性化诉讼服务。此次上门立案,只是平桥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一个缩影。平桥法院致力于将法律的刚性权威与司法的人文关怀相结合,真正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抵达人民群众身边。一次上门,一份关怀,彰显的是司法的温度与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