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4号)和《关于开展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4〕26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给予华标等435名个人嘉奖(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公示人选有异议的,应向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并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76-2967103

  邮箱:xx2967103@163.com

  附件:2024年新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期奖励(嘉奖)公示名单

  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6日